微生物實驗室規劃方案
(一)微生物實驗室建設和布局條件
應考慮與周圍環境的適配性;一、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通常無需特殊選址,可共用普通建筑物,宜設置在建筑物的一端或一側,可與其他區域相通,但需以可控制進入的密封門分隔,并配備防止昆蟲和嚙齒類動物入內的設施(實驗室內部應實現微生物檢測區與化學檢測區的有效分離);相關建設要求應參照《生物安全通用要求》(如 GB 19489)執行。
應結合所開展檢測項目的技術特性和安全要求進行規劃。針對致病菌檢測等場景,建議根據檢測需求配備生物安全柜(具體可參照《生物安全通用要求》相關規定)。
針對致病菌檢測等項目,需實現不同功能區域的有效隔離,避免交叉污染。實驗室一般可劃分為以下區域:接樣室、樣品保存室、培養基配制室、無菌室、培養室、儀器室、鑒定室、洗刷消毒室(各區域應配備紫外消毒等空氣消毒裝置);此外,還應設置數據處理和資料保存室、辦公室。建議優化區域布局,縮短往返路線,減少不必要的迂回;洗刷消毒室宜與實驗操作區保持合理距離,避免相互干擾。
設計時應充分考慮水、電、通風等基礎條件的適配性。
實驗操作區域建議照度不低于 540lx(具體可參照相關實驗室設計規范要求),且不應在陽光直射下操作;貯存樣品和試劑的區域也應避免陽光照射。
(二)微生物檢測方法和標準
以下為微生物檢測常用方法、相關標準及技術要點:
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關:
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
培養基與試劑質量控制標準:
選擇性增菌培養基質量控制標準(一)
選擇性增菌培養基質量控制標準(二)
生產商及實驗室自制培養基和試劑的質量控制標準
采樣要求相關:
采樣要求(一)-2015 國家食品風險監測
采樣要求(二)-2015 國家食品風險監測
誘變劑相關:
OECD 和 USEPA 推薦的陽性誘變劑
標準診斷性誘變劑
細菌回復突變試驗相關(GB 15193.4—2014):
菌株及其鑒定與保存
儀器和試劑(一)
儀器和試劑(二)
試驗設計及受試物的處理
試驗方法
數據處理與結果評價
報告與試驗解釋
試驗菌株的突變基因、檢測類型、生物學特性以及自發回變數
空腸彎曲菌檢驗相關(GB 4789.9-2014):
設備材料及試劑
檢驗程序圖
檢驗操作步驟
空腸彎曲菌的鑒定
其他技術要點:
直接接種法供試品處理
藥敏試驗判斷標準
蠟樣芽胞桿菌平板計數法樣品處理
糖發酵管使用注意事項
酪蛋白瓊脂與動力培養基的使用規范









